网站首页 > 保育知识 >

保育员餐前的“三查三对”原则

查书面授权:
→ 确认《食物过敏告知书》由家长签字,明确过敏原(如“鸡蛋、花生”);
→ 无书面文件,一律按非过敏儿童供餐(即使家长口头说明)。

查当日餐单:
→ 对照保健医提供的过敏儿童专用餐单,确认无交叉风险;
→ 若普通餐含过敏原(如蛋糕含蛋),专用餐必须提前单独制作、密封标注。

查孩子状态:
→ 入园时观察是否有皮疹、咳嗽等过敏前兆;
→ 若有,立即通知保健医评估是否进餐。

你的核对,是安全的第一道锁。


教育部 普通话宣传周 教育资源服务平台 教育部招聘平台 中央电化教育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