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育员在特殊情况下(如全托班)的药品中转配合
注:仅适用于园所制度允许保育员临时保管、但仍由保健医或指定护士给药的场景。
临时保管规范:
→ 药品放入带锁小药箱,钥匙由主班保育员保管;
→ 药箱置于高处、远离儿童视线与活动区;
→ 不与其他物品混放(如文具、零食)。
交接流程:
家长交药 → 保育员核对委托单 → 密封入药箱;
到服药时间 → 保育员将整盒药+委托单送至保健医;
保健医给药后 → 保育员取回空药盒/剩余药,放回药箱。
全程不触药品本体:
→ 不开瓶、不倒药、不看说明书。
你的手,只传递容器,不触碰内容。

